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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联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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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人口管理

    如果当前暂住人员还携带有相关人员(如15周岁及15周岁以下的人口)或者需要记录与当前暂住人员有某种关系的相关人员(如同乡关系),则请单击“携带人口”面板,切换到携带人口窗口如下图:

    在此窗口中,分上下两个窗口:上窗口记录 15 周岁及 15 周岁以下的人口信息,下窗口记录与当前暂住人存在某种关系(如同乡关系)的人员信息。

    如要添加15周岁及以下的被携带人的信息您可单击上窗口的“添加”按钮,会出现一空白记录,分别在“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及“出生日期”栏中输入信息。如要继续添加此类人员信息,请再次单击“添加”按钮,或者在输入最后一栏即出生日期后再按键盘上的回车键(Enter键),继续添加被携带人员信息,如此重复,直到输完此类所有的被携带人员信息。

    如要添加与当前暂住人有某关系的人员信息,您可单击下窗口的“添加”按钮,打开添加对话框,如下图:

    分别在“两人之间的关系”和“相关人员的暂住证号”的空白栏中输入相应信息,在“相关人员的暂住证号”栏中,也可单击后面的“…”按钮,打开暂住人员列表窗口,再在窗口中 查找 到所需的记录并用鼠标单击,选择此条记录,然后单击“确定”按钮,或者直接双击需添加的记录,即可添加此条信息。

    如果要查看下窗口中的某记录的详细信息,请选择该记录,然后单击“查看详细资料”按钮,打开详细资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