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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管理模式设置

在“管理模式”设置一步中,您可以设置物品的“管理模式”以及物品的“平均单价计算方式”。

系统支持两种物品管理模式:

    1. 财务模式:财务模式将同时管理物品的数量及金额(如果某些物品不需要管理金额,可以在物品信息编辑中予以设置),为保证平均单价的正确性,在该模式中不允许库存量出现负数。

    2. 仓库保管员模式:该模式默认不对物品库存量进行强制检测,所有允许出现负库存量。但如果您需要同时管理物品的金额,当出现负库存量时此模式将不能保证平均单价的正确性。

物品管理模式等同于“参数设置”中的“库存量允许为负库存”参数,两者效果相同。

系统目前支持两种平均单价计算方式,分别是:移动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所谓 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入库前结存金额+本次收入金额)÷(入库前结存数量+本次收入数量)

    本期发出金额=本期发出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太适用。

所谓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它是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的存货和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

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期初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

     本月发出金额=本月发出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本月结存金额=月初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本月发出金额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比较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