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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联机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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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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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通讯录中的记录信息,请在“通讯录”菜单上单击“添加”,或者单击工具栏中的“添加”按钮
进入联系人编辑窗口。
如下图:

输入联系人的基本信息及电话、传真等通讯资料后单击“确定”按钮完成输入。或者,单击“选择居民”按钮,进入“选择居民”窗口,选择一个居民,然后单击“确定”按钮,返回到输入窗口。此时,居民信息中的信息已自动添加,您只需再输入电话等通讯方式后单击确定,即可完成录入操作。
注意:
您直接输入的联系人不会自动关联到 居民户口簿
中对应的居民,要关联到居民户口簿,您必须使用“选择居民”按钮选择一个居民或者直接在“居民户口簿”的居民列表中使用“加入到通讯录”功能将其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