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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联机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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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管理 - 低保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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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管理功能用于管理社区内已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您可以使用“救助对象管理”窗口中的添加按钮来新增一个低保对象,也可以在“居民户口簿”中直接将指定的居民加入到低保对象列表中。

输入完成之后如需继续输入新的低保对象资料,请单击“添加”按钮,如果要保存并退出,请单击“确定”按钮,否则请单击“取消”按钮。
如果低保对象中有些人已经死亡或迁出并已经在居民户口簿中将其注销掉,您可以使用“管理”菜单下的“整理”功能将其一次性清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