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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联机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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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物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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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主界面的暂住人口面板中的
按钮,进入到“暂扣物品管理”窗口。
新增
如要新增一条暂扣物品记录,请单击窗口上方的
按钮,进入添加暂扣信息窗口:

分别输入暂扣证号、暂扣日期、物主姓名、暂扣物品及暂扣原因等信息,其中以蓝色显示的为必填项。单击“加入”按钮,保存此条信息记录并清空对话框中的内容,您可以继续添加新的暂扣信息记录。所有记录添加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保存刚才的输入并关闭此对话框。
修改
在“暂扣物品管理”窗口的记录列表中选择需要修改的记录,然后单击工具栏中的
按钮,或者直接用鼠标双击需被修改的记录,弹出“暂扣信息”窗口(见上图)。
修改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保存刚才的修改。
删除
请先在“暂扣物品管理”窗口中选择要被删除的记录,然后单击窗口上方的
按钮,在弹出的询问框中选择“是”按钮,即可删除该记录。
打印
要 打印 暂扣物品记录,请单击“打印”
按钮,进入打印预览窗口,有关打印的详细操作,请参阅 打印预览操作指南。
查找
在 暂扣物品管理 窗口中,可以依据
物主姓名、暂扣物品、经手人 以及是否已处理
进行查找。首先请单击窗口右上角的
按钮以打开快速查找面板,详细操作请参阅 快速查找面板
。
也可单击
按钮,进入高级查找窗口。有关高级查找的操作,请参阅 高级查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