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联机帮助 |
|
承租人员记录 |
|
![]()
单击如上图的“承租人员记录”面板,切换到“承租人员记录”窗口,下图为主要工具栏图示:

新增
如要新增一条承租人员记录,请单击窗口上方的“新增”按钮,记录窗口中会新增一条空白记录,分别在记录的租赁起始日期、租赁结束日期、暂住证号、承租人姓名 等栏中输入相应资料。然后单击“保存”按钮。
修改
如要修改某条承租人员记录,请先在“承租人员记录”窗口中选择此记录,然后在记录中修改相应的内容,修改完毕后单击工具栏中的“保存”按钮,保存刚才的修改。
删除
如要删除某条记录,请先在“承租人员记录”窗口中选择此记录,然后单击窗口上方的“删除”按钮。
打印
要打印 承租人员记录,请单击顶端工具栏中的“打印”按钮,进入打印预览窗口,有关打印的详细操作,请参阅 打印预览操作指南。
查找
在 承租人员记录 窗口中,可以依据 暂住证号、姓名、身份证号 进行查找。首先请在“查找文字”后的输入框中输入需查找的“暂住证号”或“承租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然后单击望远镜按钮,下面的列表中即会显示您所需要的资料。
也可在 暂住证号 或 姓名 或 身份证号 的记录中双击,进入“选择暂住人口”窗口。
在顶端的“按暂住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查找”后的输入框中输入要查找的内容,然后单击“查找”按钮,下方的列表中即会显示相应的资料。
只显示在住人员
如果您只想查看在住人员,则请在工具栏(如上图)右端的“只显示在住人员”复选框前打上“√”。